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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太懂司法~
合約固然是有法律功效,但賠錢的生意是沒人做,誰也不想落入陷井..
與其事前做好將來計劃準備,進修信任,雙面溝通,看清兩邊的人格(道德)特質,做事立場,這場兩邊生意業務,未來才能構成共贏....
進修看清風雅向,未來的前(錢)景,或許可避免在小細節鎖碎的事,挷死不得脫身...
人與人世的互動,若要以合約制衡兩邊雖是需要,超越司法的制衡(趨吉避凶)~~~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?qid=20150506000015KK001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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